講這個問題前,先說一段小故事,本人於二十多年前,負責雲林縣戶政電腦化時,曾問過當時的雲林縣長,同一樣的問題,他當時回答的不是很清楚,後來幾番查訪後,答案如下:
光緒十三年(1887年)九月初八日詔曰可,於是雲林縣成為台灣府所轄四縣之一,縣治先設於林圯埔(今南投縣竹山鎮)後又遷至斗六門(今斗六市)。日治初併入台南縣,1901年改為二十廳中的斗六廳。1909年斗六廳裁撤,林圯埔支廳劃入南投廳、斗六門等其餘部份歸嘉義廳,埋下「雲林不在雲林縣」的遠因──因事實上,「雲林」一名係取自林圯埔境內地名。
1920年實施五州治,南投廳屬台中州、嘉義廳屬台南州。戰後復設雲林縣,範圍為原臺南州斗六、虎尾及北港等郡。縣治當初則為斗六與虎尾兩鎮相爭,最後由斗六勝出,但地方法院設於虎尾以平息地方爭端。然而,最早期的雲林縣治林圯埔(今竹山鎮)迄今仍在南投縣境。1981年12月25日,斗六鎮符合《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》中「縣政府所在地」規定,改制為縣轄市斗六市。所以如果有雲林市的話,應該在南投縣內,或者改斗六市為雲林市,所以總之,您要的問題答案是「歷史的變遷,導致雲林的縣治範圍。」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