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泥鴻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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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

孰輕孰重






輕重的拿捏,從做人處事的面向來衡量,算是一門學問,更是經驗的累積


,但是從人類體重的角度來說,孰輕孰重?卻是有很多的標準,不過,至


少我們今天談的是從醫學健康的層面來詮釋「減肥」的經驗分享,不過要


分享我的減肥成功過程前,還是要先談談我對減肥的看法與認知。






首先,我認為沒有一種減肥的方法,可以完全的適合某一位或某一群人,


而「減肥」的方式應該效法「強尼‧孔」先生(就是孔子,字仲尼……)


因材施教,而不是有教無類,這就是企業管理學常說的「成功無法複製」,


是一樣的道理,不過成功有一些基本要素,減肥要順利亦然,也有基本原


則,這些要素也好,原則也罷,只要缺一,你就很有可能會功虧一簣!否


則減一公斤的肉,會要價兩萬元乎?





在日本的企業界裡,曾經有過一段時間,認為身體肥胖的人,是自我管理


出了問題,所以升遷往往與其失之交臂,甚至取笑歐美人的肥胖,當然後


來證明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,不過也真的有些些参考價值,筆者正好也


是這方面的時空見證者之一,但是重點還是筆者是如何的利用運動與飲食


在一年又五個月的時間內,減下三十六公斤的「小」傳奇吧!





言歸正傳,筆者認為減肥要成功的基本因素,第一是用對方法,針對減肥


的標的物(),做出很細緻的評量,然後對症下藥,用對的方法,再從企


管的角度來說,就是要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(AA+這本書上有寫)


第二是持之以恆的恆心,君不忘「有恆為成功之本」之說,第三就是毅力


的延伸與耐力,何謂毅力的延伸呢?





毅力與恆心略有不同的,舉個例子,恆心是每天寫日記,只要每天都寫,


持之以恆就算,而毅力是每天都寫,而且每個階段規定的字數內容是有標


準的,就好比第一個月日記每天五百字,第二個月要寫至一千字,第三個


月文章要有投稿能中的水平……等等,如能達到以上三點,我想減肥對你


而言應非難事。





筆者的減重計畫與執行,恰巧符合上述的三種標準,至少到目前為止是如


此的,我的減重方法是騎自行車,光是評估用這個方法,就考量了許久,


也自我實際測試後,逐步的實踐,當然下決定前,也諮詢了超過三位以上


的醫師,當時,在游泳與單車兩項中抉擇,後來決定了單車運動,這是明


智的抉擇,至少對我而言,這個方法是最佳的。





會選擇自行車,有很多的個人因素,但最重要的原因有幾點,一來筆者的


膝關節因車禍受創,且年齡近半百,退化性關節逐漸形成中,故選擇有負


重機制的運動工具是很重要的,二來單車運動可以融入工作、生活化,你


能騎車上下班,不能游泳通勤吧,以上班族來說,單車優於游泳,三來筆


者根本是個旱鴨子,大學的泳課是十五公尺的六十分PASS的。





接下來就談到減肥計劃的執行了,執行前先定目標,這點不瞞各位先生小


姐,筆者的目標截至目前為止,修正了三次以上,每次都是調整下修減重


的公斤數,也就是說要嘛目標定得太容易了(過分保守),或者可以說是減


重的執行太成功了?例如剛開始預定到今年底的體重為九十二公斤(原來


的體重超過一百一十五公斤),後來修正八十五公斤,最近改為七十八公


斤了。





這些目標都是去年七、八月所定的,本身方法對了,加上筆者的恆心與毅


力,這減重計畫就逐漸的實現了,基本上我的標準體重值,以BMI來衡量


應該是七十二~~七十五公斤,現在目前保持在七十九公斤,原因無他,就


是要讓鬆弛的皮膚,恢復與適應現在的體重,畢竟不年輕了,要恢復二十


年前皮膚的彈性,真的是不容易的,光是吃膠原蛋白,膚盧薈保養等等行


為,就很讓我這個大男人受不了了。





另外,我就算再降四公斤,達到七十五公斤,也足足減了四十公斤啊!這


紀錄也不算低了吧,減肥減到我這個地步,剩下的課題應該是如何的守成


不要回胖吧,關於這一點,我有三項措施,一來我要鍛鍊肌肉來消耗熱量


,二來我會持續的運動不至於中斷,最後當然是飲食上的控制與節制了!


除了不回胖,如何如先前所提的,恢復皮膚的彈性與膚色,這也是我目前


的研究課題啊!





最後,分享我的減重執行計畫,初期我每天以時速二十公里,騎程約一小


時,這樣持續了約半年,這段時間並沒有飲食上的控制,結論是從115KG


減至102KG,接下來我開始增加到每日三十公里,這樣又從102KG減至88


KG,這段時間也開始飲食節制了,一直到85KG後,我增加到40公里,到


破八十公斤至今,我又逐漸回到30~40公里的均值。





現在,對我而言,體重方面,孰輕孰重?心中是有把尺,至少先達到七十


五公斤的上限標準值後,讓皮膚恢復正常,然後慢慢的再往七十三公斤努


力吧,當然可以瘦到七十一、二公斤,也是很OK的啦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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